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1898  2024-04-16 17:13:30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二、申报人员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与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均不得兼报。

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注意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问题;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2.报送的材料包括:《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4版)》1份(详见附件2,电子版提交word版并“申报人姓名”命名)、《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4版)》一式3份(详见附件3,电子版提交word版并“申报人姓名+匿名”命名)、《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详见附件4)。

请于2024425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处(无需装订),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标注“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立项申报-部门-姓名”。

 

科研处地址:4号行政楼307        电子邮箱:kyc@syist.edu.cn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31969316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_评审书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_评审书

附件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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