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3号)文件工作部署,现将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将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向深入,推动各高校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高校思政专项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自选项目一般不予资助。
三、申报内容
1.高校思政专项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2.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不参评自选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不参评自选项目”,其他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由评审专家按照《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3.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等。专著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报告、论文集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
四、申报条件
1.高校思政专项项目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以及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院)、团委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后出生)。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
(2)同一研究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国家、省教育或科技部门立项的负责人。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申请书》(附件2)要按照公布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21年度)》(附件4)填写。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活页》(附件3)中的相关要求填写,论证字数不能超过7000字,《活页》内容与《申请书》《申报汇总表》(附件5)内容务必一致,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鼓励开展合作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5.学校将依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3号)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6.高校思政专项的结项工作由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负责。成果的鉴定和结项要求参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7.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六、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Word版)、《申报汇总表》(Exce1版)电子版文档。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将《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压缩为1个文件夹通过电子邮箱统一发送。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姓名-2021年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字样,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2.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日,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二教213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jc@sy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