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7982  2022-01-19 15:23:37

各系部、单位: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22年度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课题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4)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三、课题申报限定条件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11.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四、课题申请进度安排

  课题申请人须在2022年2月26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初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进行预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获得学校预评审推荐资格的课题申请人,须在2022年3月10日前通过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上传申请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和《活页》(1份)报送至科技处二教213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电话:31969316          电子邮箱:kjc@syist.edu.cn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969316
Copyright © 2022 沈阳科技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 沈科微信
  • 沈科抖音
  • 沈科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