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共同组织开展辽宁红色“六地”中廉洁基因理论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汲取精神力量,全方位提升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传播力与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省社科联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辽宁红色“六地”中廉洁基因理论研究专项委托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一)选题方向
1.辽宁红色“六地”中的廉洁基因理论研究
2.“抗日战争起始地”中的廉洁基因理论研究
3.“解放战争转折地”中的廉洁基因理论研究
4“新中国国歌素材地”中的廉洁基因理论研究
5.“抗美援朝出征地”中的廉洁基因理论研究
6.“共和国工业奠基地”中的廉洁基因理论研究
7.“雷锋精神发祥地”中的廉洁基因理论研究
(二)课题研究内容
紧紧围绕“廉”字展开,深度挖掘辽宁红色“六地”资源,即“抗日战争起始地、解放战争转折地、新中国国歌素材地、抗美援朝出征地、共和国工业奠基地、雷锋精神发祥地”所蕴含的公而忘私、甘于奉献、为政清廉、秉公用权、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等六个方面的丰富内涵。从革命先辈的英雄事迹、红色遗迹背后的历史故事中挖掘蕴含其中的廉洁元素,撰写兼具思想性与学术性的研究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
(三)研究时限
从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
(四)课题成果
1.研究成果为综合研究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辽宁红色“六地”中的廉洁基因理论研究综合研究报告8000字,抗日战争起始地、解放战争转折地、新中国国歌素材地、抗美援朝出征地、共和国工业奠基地、雷锋精神发祥地综合研究报告各5000字;理论研究文章2500字。
2.综合研究报告应兼具学术性、理论性和创新性,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理论研究文章要紧密结合具体人物、事件,采用“以事说理”的方式,把辽宁红色“六地”中蕴含的廉洁基因挖掘精准、阐释透彻,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振党员干部群众精气神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3.写作格式严格规范,提供准确、精炼的“论文摘要”和详实、规范的“参考文献”。
(五)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全省拟立37项课题。其中7项为有经费资助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30项为自筹经费课题。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以“揭榜挂帅”招标方式开展,省内社科研究人员以及实际工作部门中有研究能力、能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均可揭榜投标,无职称、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
2.每个课题组的负责人(以下简称“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由课题负责人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研究(含课题负责人,团队总人数不超过9人)。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申报,鼓励研究单位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多单位联合投标须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责任单位。
3.课题负责人要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研究团队要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
4.为保证研究精力和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本次两个课题申报。
5.“抗日战争起始地、解放战争转折地、新中国国歌素材地、抗美援朝出征地、共和国工业奠基地、雷锋精神发祥地”每个方面选题至少有3个课题组(含)以上投标申报,方能组织评审。
三、立项与结项
省社科联采用匿名方式,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课题,即为揭榜成功,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立项即结项,对有经费资助课题拨付资助经费。
四、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体申报的方式进行。
请申请人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辽宁红色“六地”中廉洁基因理论研究专项委托课题申报表》(附件1,提交WORD和PDF电子版,注意PDF需有申请人签章)、《辽宁红色“六地”中廉洁基因理论研究专项委托课题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表)发至下方邮箱。
待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7月2日前提交研究成果,文本排版格式参照《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附件3)。成果材料包括:电子《研究成果》实名和匿名各一份(WORD版,以“姓名+成果名称”命名),纸质《研究成果》实名和匿名各一份(A4纸双面打印,无需装订);电子《申报汇总表》EXCEL表一份。电子版打包发至下方邮箱,在邮件主题中标明“部门+姓名+红色“六地”课题申报材料”字样。
五、申报要求
1.各申请人高度重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把握课题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保证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不出现违背意识形态的观点和言论。科技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不出意识形态问题。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辽宁社科院、省社科联联合印发《关于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实施办法》,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3.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课题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课题,如获立项,一律撤项,资助经费按《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进行追回,并通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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